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5311 证券简称:华瑞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华瑞信息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
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
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关于不得担任总经理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领薪,不得在其它公司(参控股公司除外)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管理职务;更不应在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和其它职务。
总经理应如实向董事会声明其兼职情况。
第十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财务预算及利润分配;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预算方案范围内:
(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单笔支出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且单一客户当年度累计支出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部分的各项费用支出(职工薪酬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支出除外),超出上述范围各项费用支出需报董事长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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