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35322 证券简称:XD 华创股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上海华创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各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二)》,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放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华创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创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华创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经验;熟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一定的税务、财务及会计知识;
(二)洞悉行业发展趋势,并能作出正确的企业经营决策;
(三)具有实施有效激励与监督,沟通与协调,团队建设及建立高效组织架构的能力;
(四)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不适当人选,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七)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
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聘任程序采取下列方式: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分别采用下列方式: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总经理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和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尚未达到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关联交易及其他交易;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以诚信、勤勉、敬业、公正为原则行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三)执行董事会决议;
(四)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质询和监督;(六)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七)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节能工作。
第九条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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