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苏州东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申报稿)
独立财务顾问
东吴证券
2025年1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
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中致达集团、黄雅宋、黄雅齐发行股份购
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 82.0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124,609,807.00 元;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 11019 号
《苏州东奇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重组涉及的中致达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标的
资 产 中 致 达 电 气 的 全 部 (100%)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151,806,975.26 元 , 评 估 增 值
10,105,643.45元,增值率 7.13%。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中致达电气 82.0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24,609,807.0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奇科技将持有中致达电气 82.09%股权,中致达电气将成为东奇
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 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对方为黄雅宋、黄雅齐及中致达集团,交易标的为其合计持有中致达电气
82.09%股权,其中包括黄雅宋、黄雅齐及中致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致达电气的
5.97%、0.20%和 75.92%的股权。本次交易前黄雅宋对中致达电气的持股比例为 23.88%, 由于黄雅宋系中致达电气董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在本次交易
中,黄雅宋转让的股份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即为 5,971,875股,对应 5.97%的 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致达电气将成为东奇科技控股子公司。
2. 交易价格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资
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
11019 号的 《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致达电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
全部(100%)净资产价值为 15,180.70 万元,评估增值 1,010.56 万元,增值率为 7.13%。
在此基础上,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标的公司 82.09%股权交易作价 12,460.98 万
元。
3.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本次重组中,公司拟向黄雅宋、黄雅齐及中致达集团发行股份购买中致达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82.09%股权,交易作价为 124,609,807.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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