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辽宁鑫众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本公 公司由原辽宁鑫众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司的发起人。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
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在铁岭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211200561382299U。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车辆的研发、设计、制造、 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销售;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煤矿机械、 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煤矿电器、掘进机、硫化床制造、销售;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矿山机械、救生仓、刮板运输机、液压 造;矿山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支架、采煤机制造销售、修理;高压容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器(仅限单层)、第三类低压、中压容 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器制造、设计、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 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进出口;除草机及配件销售;风力发电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设备筒体制造、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 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送变电工程安 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装、试验;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 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气修配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准并记载于《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为准。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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