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5359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拟申请股
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
宜的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
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2966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年 10 月 20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八条:“挂牌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三)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八届发审委
2022 年第 109 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公司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此次申请终止挂牌事宜虽然存在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23-047
且异议股东均为未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但公司无需就股票终止挂牌另行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生
联系电话:010-83560955
邮箱:bestoo@bestoo.group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 4 号院钢设总院 6 层 A 区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2966 号)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