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四川录永维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四川录永维诚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意见专项说明
关于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录永维诚审(2026)第 04-028 号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药业”)2025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录永维诚审(2026)第 04-00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善药业”合并资产负债
表列示累计亏损 2,108.2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超过流动资产总额 1,519.28 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可能导致对“德善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德善药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十二”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德善药业虽然在财务报表附注二、附注十二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进行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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