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上海瀚联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1、公司有机构投资者。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2)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机构投资者取得公司股权的价格、方式,进一步核查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是否与公司存在对赌协或其他投资安排。
1.2、关于子公司。(1)请公司梳理并补充披露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和相应业务具有的关键资源要素,并按照区域市场销售情况披露收入构成。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各子公司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性。(2)请公司补充披露子公司的取得方式,并结合子公司的具体业务补充披露设立或收购各个子公司的必要性以及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业务衔接情况。(3)请公司补充披露子公司在公司业务流程中从事的环节与作用,以及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上的分工与合作,请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及实际运作情况。(4)请公司补充披露家子公司的收入构成,子公司主要客户,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内部交易,如存在,请公司补充说明内部交易的最终实现情况。
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5)请公司结合公司股权状况、决策机制、公司制度及利润分配方式等补充说明并披露如何实现对子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上的控制。(6)公司与子公司的分工合作模式,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情况。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3、报告期内,毛利率逐年起伏较大,请公司说明并披露该情形形成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及如何保障盈利的可持续性。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发表意见。
1.4、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所使用的技术工艺及其在公司产品或服务中的作用,公司技术或工艺的创新性、比较优势及可替代情况。(2)销售过程中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机制和流程。请主办券商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1.5、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GMP、GAP等医药企业厂房和生产基
地的认证合格合规情况,医疗从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是否合法拥有医药行业相关的无形资产,如专利、药号、商标等。主办券商和律师的核查应尽职到位、充分发表意见,并分别体现在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和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中。
1.6、关于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律师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核查公司、人员、车辆的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1.7、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有重合情形。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重合的原因,与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方式;(2)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五大供应商的关系。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有依赖;(2)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有关联关系。
1.8、公司或子公司拥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是否存在外销的情况,若存在,请公司(1)请公司补充披露外销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外销的经营模式、主要出口国、主要客户情况及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类型情况及外销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和方法等。(2)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外销、内销的收入的毛利率,并对毛利率差异进行定量分析。(3)补充披露外销的主要客户情况、是否存在关联销售、外销的最终销售客户情况。请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外销收入的核查程序,并就外销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发表意见。
请主办券商就外销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发表意见。(4)披露海外业务因受汇率影响造成汇兑损益,公司是否采取金融工具规避汇兑风险,分析并披露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极其对应策略,必要时作重大事项提示。(5)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