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35375 证券简称:华福环境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常州华福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二、统一将“总经理”表述修改为“经理”。
三、统一将“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四、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实质内容不变,仅条款序号变动或个别文字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
五、其他修改详见《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华福环境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设立的公司由原常州市东新华福氟塑材料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常州市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并在常州市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4007859946655。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人。 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中国 的形式,均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全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
存管。 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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