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5391 证券简称:百事宝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均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2025年
1-12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该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现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13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百事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相关更正内容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保持一致,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加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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