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7
证券代码:835392 证券简称:铂澜商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铂澜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出售方:浙江铂澜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
交易对手:浙江千里眼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千里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宁波铂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将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千里眼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0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59,828,712.12元,期末净资产额为36,817,470.55元。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285,372.84元,净资产额为-1,202,095.25元,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8.83%,占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比例为-3.27%。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宁波铂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千里眼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仓基新村6号204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仓基新村6号204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李树林
实际控制人:李兴舟
主营业务:服务:商业品牌管理咨询,房地产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品牌推介,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咨询(除代理记帐),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停车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除网络广告发布);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1,000,000.00
关联关系(如适用):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铂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如适用)
宁波铂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为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联丰中路235号;薛家南路1、15、17号,主要经营范围: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柜台租赁;房产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日用品的销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浙江铂澜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0.0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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