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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家天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天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69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因万家天能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及其后两个月内披露 2023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
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万能”。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
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终止挂牌。公司股
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鉴于主办券商已经无法联系到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无法获知公司针对上述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方正承销保荐已经无法联系到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后续主办券商
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一)挂牌公司联系人:雷志辉

联系电话:13501027884

邮箱:leizhlei@163.com

(二)主办券商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10-56991867

邮箱:shengweiwei@foundersc.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北京万家天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69 号)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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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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