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2
国金证发[2020]735 号
关于无锡中感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接受无锡中感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感微”、“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协助公司进行规范运行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准备工作。国金证券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关于无锡中感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并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文件。经贵局确
认,中感微的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金证券于辅导备案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本辅导期”)对中感微进行了第一期辅导。现将本期辅导内容和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本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及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与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进行全面调查,深入梳理了中感微的历史沿革、法律合规、组织结构、股本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等,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同时,辅导人员通过组织自学、集中授课、提供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上市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辅导期内,公司在合规、公司治理、内控、财务核算等多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国金证券及其他专业机构将继续辅导并监督辅导对象在上市过程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营。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1、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基本情况
辅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2、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本期辅导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负
责实施,辅导工作小组由冯浩、黎慧明、王慧远、张宏伟 4 人组成,上述 4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其中冯浩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精神。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中感微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杨晓东 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徐峻晟 董事、副总经理
3 张斌 董事
4 陈军 董事
5 苏立新 独立董事
6 战飞扬 独立董事
7 牛志红 独立董事
8 王钊 监事会主席
9 闻霞 职工代表监事
10 蒋毅敏 监事
11 祝锋 副总经理
12 余萍 财务总监
13 曹英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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