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9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沈晓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6,976,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36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培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琛聪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6,409,7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28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大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5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杜雅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776,9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5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苏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9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伯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李伯耿先生因
为到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挂牌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水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叶水荣先生因
为到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挂牌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绪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闫绪奇先生因
为到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挂牌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沈培林,男,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浙江嘉民新材
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嘉兴市五、六、七届人大代表,中国酚醛树脂及模塑料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常委等职务。荣获“浙江省民营企业创新企业家”、“嘉兴市十大风云人物”、“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嘉兴市社会主义事业先进工作者”、“嘉兴市优秀人大代表”、“嘉兴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3 次,市级科技进步进步奖 6 次。
苏勋,男,1978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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