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5 月 13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5.3685%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沈晓音书面提交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在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中增
加《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摩科技新材料(阜阳)有限公司向关
联方合肥杭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出资金 14,100,000.00 元,双方
约定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结息,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关联方合肥杭摩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归还借款。
公告编号:2025-017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沈晓音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沈晓音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
编号 普通股股东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关
1 √
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2 √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3 √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
4 √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5 √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7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6 √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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