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关于对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87 号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佰惠生)董事会:
近期,我部在挂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根据《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公告》,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你公司对成本归集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前采用相对销售价格分配法对甜菜成本及其他共用辅助生产成本在主产品与副产品间进行分配,变更后为副产品采用定额成本加上副产品车间单独核算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自总生产成本中扣除副产品完工成本,剩余成本为主产品白糖的完工入库成本。
2024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毛利率5.61%,同比下降7.21个百分点,扣非净利润为由正转负,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17,376,600.89 元,同比下降 32.85%,其中绵白糖及白砂糖收入为 272,721,478.38 元,同比下降 51.11%,颗粒粕收入为 40,227,792.14 元,同比增长 134.74%,糖蜜收入为 67,726,502.78 元,同比增长 63.09%。
请你公司:
(1)结合各类产品业务产销量、售价及成本构成情况、
下游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定价政策、客户拓展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报告期内绵白糖及白砂糖收入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2)量化分析变更会计政策后对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毛利率、各产品成本结转金额、细分业务毛利率的影响程度,结合存货明细、变动情况、期后存货销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是否存在年末调节利润的情况,会计政策变更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说明你公司认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依据。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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