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公告编号:2020-046
证券代码:835410 证券简称:唐年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唐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唐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92704371L
承诺主体名称 张洪斌,江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一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一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洪斌、江艳
公告编号:2020-04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上海唐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年股份”或“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2020 年 11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及《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将上述前三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洪斌先生、江艳女士针对所有异议股东承诺:本人或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以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1、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审议本次终止股票挂牌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股东大会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4)股东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该等行为的后果已经消除的除外;(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 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 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上述条件的异议股东的身份将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以后确定。
2、回购请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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