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835414 证券简称:龙威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不存在交易均价。
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公司前期股票发行价格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实施过 3 次股票发行,情况如下:
第一次发行时间为 2016 年 1 月,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500 万股;第
二次发行时间为 2017 年 3 月,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150 万股;第三次发
行时间为 2018 年 5 月,发行价格为 4.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1,825 万股。
考虑到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前期股票发行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对本次股份回购定价的参考意义较小,与回购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自挂牌以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量较低,未形成连续交易。截至公司审议本次
回购股份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2024 年以来公司股票仅在 7 月 19 日发生过交易(不含
大宗交易),成交价为 2.4 元/股,成交量为 1000 股,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换手率仅为0.0019%,交易十分不活跃。
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无成交记录(不含大宗交易),不存在交易均价,因此无法参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三)公司每股净资产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3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22 年年
度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2.32 元、2.50 元、2.46 元。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8 元/
股,主要系考虑到受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自 2022 年起出口业务缩减,2022年及 2023 年公司出口业务的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分别下降了 47,322,395.31 元、
3,403,915.78 元,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分别下降了 30,333,421.33
元、12,255,515.64 元,营业收入下降的幅度较大。2024 年 1-10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89,571,482.94 元,比去年同期金额下降 24,435,953.66 元,预计 2024 年营业收入约 2.26
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400.00 万元,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且俄罗斯及美国为主要出口国家,近年来受俄乌冲突的持续影响,加之美国市场关税战带来的风险,预计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仍将处于持续下降趋势。
此外,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也给公司带来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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