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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1 16:01:36 股吧网页版
龙威新材:公司章程

公告日期:2020-04-01

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0二0年三月三十一日

目 录

总则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二章 股份 ...... 4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四章 董事会 ...... 20
第五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六章 监事会 ...... 2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3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6
第十二章 附则 ......37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衢州龙威塑胶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将衢州龙威
塑胶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5 月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计人民币 96,132,919.31
元按 1:1 的比例折合公司股份,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 30,000,000.00 万元,
其余部分 66,132,919.31 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衢州龙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七路 10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2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本章程所称经理、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水平,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装饰材料研发,塑料薄膜、
塑料地板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第二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名册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 发起人姓名、持股数、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如下:

编号 发起人姓名 股份数量(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1 郑耀波 9,564,000 净资产折股 31.880000 2015.8.31前

2 吴旭明 3,766,667 净资产折股 12.555556 2015.8.31前

3 应万勇 3,666,667 净资产折股 12.222222 2015.8.31前

4 夏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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