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835417 证券简称:锐捷安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策
水平,建立健全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分支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十七) 设置合理、有效、公平、适当的公司治理机制、治理结构,并对
此进行评估、讨论,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利;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的
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会拟定、决定公司投资和资产处置等方案,应当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
(一)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二) 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20%以上、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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