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5417 证券简称:锐捷安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赞
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锐捷安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广东锐捷安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 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
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各种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
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于任期期限届满前提出辞职,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审议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时,可以聘用相关中
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三条 总经理认为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对公司有重要影响
时,可以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
权。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忠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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