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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1 18:54:20 股吧网页版
锐捷安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1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5417 证券简称:锐捷安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持续、高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锐捷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本制度所称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非职工监事、职工监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6-005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订;组
织、实施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和监事的年度薪酬方案。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标准及发
放形式以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准。

第七条 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
酬及监事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告编号:2026-005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
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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