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5421 证券简称:绿联智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0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 2024 年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国兴、傅仁辉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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