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6:21:41 股吧网页版
绿联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5421 证券简称:绿联智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依据新《公司法》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取消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及相关人员职务聘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33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监管新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依据《公司法》修订公司系列内部治理制度(需股东会批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据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相关制度修订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依据《公司法》修订公司系列内部治理制度(无需股东会批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据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理由充分合理,相关制度修订有助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3

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国兴、傅仁辉
2025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