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上海绿联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为公司全体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 60 弄 15 号 8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6.670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书面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高质量等级的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电器修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实名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总数为 568.18 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等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四舍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万股) 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李波 191.49 33.702 2015 年 6 月 30 日 净资产
章玮 148.93 26.212 2015 年 6 月 30 日 净资产
孙业树 79.79 1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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