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835426 证券简称:ST 西航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西安航通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航通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西安航通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西安航通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薪酬体系优化方案及行业对标数据,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
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
公司监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重复领取薪酬。
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应按其担任的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取薪酬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但可依规定享受兼任期间的补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
员:
(一)内部董事: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董事(包括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等)。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如有)。
(三)独立董事(若有):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执行,由股东会审议津贴方案。
(四)非职工代表监事:通过公司股东会选聘的监事。
(五)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融资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
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和监事的年度薪酬方案。审议涉及本人薪酬事项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薪酬方案,负责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二章 薪酬方案
第一节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结构优化原则:统一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浮动奖金”的三维薪酬结构。年终奖作为独立奖励项目,不纳入上述工资总额。
(二)业绩挂钩原则:绩效工资与个人履职表现挂钩,浮动奖金挂钩公司年度新签合同总额(即扩张规模),按阶梯累进方式核算;年终奖挂钩公司年度营业利润。
(三)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设立分档激励模式,同步建立业绩底线、安全责任一票否决等约束机制。
(四)合规与规范原则:薪酬对应 P6-P9 职级体系,杜绝薪酬倒挂,符合挂牌审核规范性要求。
(五)动态调整原则:薪酬总额结合行业变化及公司经营业绩每年回顾调整。
第二节 薪酬的构成和确定
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
资、浮动奖金三部分构成(年终奖单独管理)。公司监事按照其兼任的公司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第八条 外部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享受福利待遇或领取津贴;
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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