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
规定由昆山美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昆山美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玉山镇环庆路 2599 号
邮政编码:21531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经董事会决议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
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空气预热器、烟气加热器的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搪瓷钢板及其他搪瓷产品、传热元件、金属制品、候车亭、广告设备的生产、加工、安装和销售;搪瓷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钢材和有色金属的销售;烟气环保治理系统设备、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的安装和销售;电厂及电站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土壤治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80 万股,每股金额为壹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
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持有股权数量、比例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份数量 出资额 持股比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或姓名 (万股) (万元) 例(%)
1 陈亚明 32022219630711037X 2,766.4 2,766.4 32.62 净资产 2015.8.14
2 姚维荣 320222196411020374 1,908 1,908 22.5 净资产 2015.8.14
3 朱雯 320922197312191728 1,908 1,908 22.5 净资产 2015.8.14
4 薛宝弟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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