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3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5432 证券简称:智联股份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9)和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2.1768%股份的股东张风良书面提
交的《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临时议案》,提请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当前业务开展需要,提议对 2019 年 6 月募集的资金具体使用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保证金、职工薪酬)的募集资金改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泰顺智联博城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有关
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公告编号:2019-042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张风良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张风良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会议延期举行外,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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