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联股份”)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联股份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智联股份2019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杭州智联房地产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智联股份发行股票4,5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107000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智联股份2019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和《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2019年7月17日,智联股份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日,智联股份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账号:12193443121080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8,100,000.00
减:发行费用 ——
二、募集资金净额 8,100,000.00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8,106,712.81
其中: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8,100,000.00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712.81
加:银行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 6,712.81
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已销户
注: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因有尚未结算的网银费用人民币258.56元,而账户余额为零,故智联股份从其他账户汇入258.56元,以便办理销户手续,该部分费用已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扣除。
鉴于该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使用完毕,智联股份于2019年12月20日办结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智联股份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智联股份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11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保证金、职工薪酬)的募集资金改用于对全资子公司泰顺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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