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5432 证券简称:智联股份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杭州智联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章程。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智联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智联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变更而设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变更而设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 五 条 公 司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0,000 元 34,500,000 元
第九条第二款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第九条第二款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方式解决。 讼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公司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第十七条 公司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设立时的股 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设立时的股
份总数为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份总数为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34,5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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