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5435 证券简称:江苏海天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
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
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简称“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
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
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
的,需事先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
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一)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
分之四十的对外投资的权限;;
(二)对外投资超过上述标准的(含本数),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决定;
公告编号:2025-035
第六条 在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情
况逐级向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直至股东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七条 由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
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 并收集相
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 报公司董事
会或总经理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负责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
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
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使一切对外投
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八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 由公
司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 税务
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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