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6
证券代码:835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为基准年,公司 2025 年营业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4 年为基准年,公司 2026 年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5、2026 年两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 45%
以 2024 年为基准年,公司 2027 年营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2025、2026、2027
年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之和不低于 90%
注:1、上述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业绩考核目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具体计算如下: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5 年营业收入-2024 年营
业收入)/2024 年营业收入;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 年营业收入-2024 年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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