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24
关于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
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
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
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披露:(1)公司相应的环保资质、环保手续等的取得
情况;(2)若公司存在环保资质瑕疵,请披露公司的规范措施及实施
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如下事项:
(1)公司所处行业是否为重污染行业,以及认定的依据或参考。
(2)若公司不属于前述重污染行业,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
公司建设项目的环保合规性,包括且不限于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的取得情况;公司是否需要办
理排污许可证以及取得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流程核查公司日常环保
合规情况,是否存在环保违法和受处罚的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综
合以上事项对公司的环保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若公司属于重污染行业,请主办券商、律师对下述(3)-(9)
事项予以核查并发表相应意见。
(3)关于公司建设项目,请核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
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的取得情况。建设项目未完工或
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文件的,请核查环评批复文件中的环保
要求的执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环保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4)关于污染物排放,请结合公司的业务流程核查公司是否存
在污染物排放,若存在污染物排放,请核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取得和
排污费缴纳情况,公司是否属于污染物减排对象,公司的排放是否符
合标准,是否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5)关于公司的日常环保运转,请核查:公司有关污染处理设
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建设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和处理情
况;公司是否有禁止使用或重点防控的物质处理问题。
(6)公司是否被环保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否依
法公开披露环境信息。
(7)公司是否存在环保事故、环保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
处罚等;公司曾受到处罚的,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公司的相
关整改情况。
(8)是否存在排污许可、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未办理或未办理
完成等等环保违法情形,若存在,请核查违法原因以及公司的补救措
施,相应补救措施的进展及是否可行、可预期,请说明对环保监管机
构的尽职调查情况,并分析公司存在的风险、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及
其有效性、风险可控性,以及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9)请主办券商、律师综合上述要点对公司环保事项的合法合
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2、请主办券商就公司是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有关公司在
环保方面应满足的申报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属于外资企业时增资所履
行的审批程序;(2)公司由外资转为内资时所履行的审批程序。请主
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作补充核查并就佳秀百隆变更为内资时,其
相关内、外部程序及审批是否完备,变更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明确意
见。
4、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日本宝隆和大连百克之间的股权转让
是否实际支付对价,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5、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持续下降,最近一期亏损。(1)请公司
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行业周期性和季节性等补充说明上述数据波动的
原因,并说明是否具有持续性,分析公司经营的稳定性。(2)请公司
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补充分析,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
营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研发能力、行业空间、公司的后续市场开发
能力、市场前景、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期后合同签订情况及
收入确认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取现金流能力等
期后财务指标分析、结合期后财务数据的主要财务指标趋势分析、同
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现金获取能力分析等。(3)请主办券商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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