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关于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东审会【2026】Z01-002 号
委托单位: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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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2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3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4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关于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东审会【2026】Z01-002号
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微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卓科技公司”)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东审会【2026】Z01-00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微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微卓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微卓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微卓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
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微卓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微卓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微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修改)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微卓科技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1:
(公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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