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5450 证券简称:隆源装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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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32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数成员为独立董事,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如有委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视为未履行职责,董事会可以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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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包括: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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