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17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人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二月
目录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序言......4
第二节 收购方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5
一、收购方财务顾问承诺......5
二、收购方财务顾问承诺......5
第三节 收购方财务顾问意见......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8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0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11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2
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性......12
八、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13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4
十、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14
十一、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4
十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14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5十四、收购方财务顾问意见................................................................................................1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维科精华、指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维科电池、公众公司、指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标的资产 指 维科电池71.40%股权、维科能源6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维科控股、杨龙勇、耀宝投资
维科控股 指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耀宝投资 指 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维科能源 指 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指 宁波维科精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维科电池 71.40%股
权、维科能源60%股权
本报告书 指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宁波维科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财务顾问、海指 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际证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5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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