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6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5457 证券简称:建科集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年 12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经审查,公司对该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更正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公告编号:2019-029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11,623,157.22
元 , 期 末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327,540,095.23 元 。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的 50% 为
205,811,578.61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 163,770,047.62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为 123,486,947.17 元。
标的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396,133.16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575,595.69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购买标的公司 91%的股权均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 91%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镇江市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其他相关说明
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0)。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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