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关于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 2019 年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贵公司拟延期披露年报,根据全国股转公司〔2020〕264 号股转系统公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承接情况
我所于2019年11月18日与贵公司签订了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贵公司为我所连续服务客户,我所已为贵公司提供了 6 年服务。
二、就必要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开展、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沟通等情况
贵公司能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贵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其他部门人员能配合审计工作开展。
目前不存在与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
三、审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
1、未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本所项目组原计划于 2020 年 2 月进行审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
影响,贵公司延期复工,导致审计工作推迟,考虑到以年度函证回函期间较长,我所预计4月30日之前无法正常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目前审计工作正在现场审计中。
2、审计受限科目及影响程度
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受限的主要科目有往来科目、营业
收入。根据贵公司的未审报表,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占总资产 38.74%,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占总资产 30.44%,上述科目被识别为重要账户,若函证无法及时回函,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3、目前审计工作的执行进度
截止 2020 年 4 月 25 日,审计工作仅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1)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存货监盘程序;(2)已获取贵公司财务账
套、未审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流水、票据备查簿、贷款合同、纳税申报表、政府补助文件复印件;(3)已完成银行账户余额核对和账户流水双向核对程序;(4)应收票据发生额核对程序;(5)政府补助财务处理检查程序;(6)相关税费申报核对程序;(7)往来函证编制已完成。
4、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拟采取的措施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经与贵公司协商,拟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至 30 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为加快审计进度,项目组由原来 6 人增加至 7 人。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经与贵公司协商,审计人员将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现场审
计工作,预计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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