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迈思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情况
北京迈思汇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思汇智”、“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是北京正亿联科技有限公司,由郑朝政和吴翔于 2010 年 1 月 25 日共同出资设立,2015
年 9 月 2 日完成股份改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份公司成立。注册号:91110108551415122L,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注册资本:500 万元;法人代表:王敬瀚;公
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88 号 1 号楼 B1-389。
本公司挂牌时间为:2016 年 1 月 18 日,证券代码:835463。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敬瀚。
(二)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公司多年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减少至 118.48 万元,净资产 474.1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16%,2025 年度本公司客户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款 434.06万元,并通过债权转入协议确认以前年度少确认的项目收入 225.58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利德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 238.64 万元,占
当期收入 40.97%,对重大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采取了下列措施:
(1)公司努力增加新客户,2025 年关联方交易金额比例由 2024 年的 49.98%降低至
40.97%。
(2)公司正在与主要债务方协商债权债务转让事项,目前已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并取得部分合同款项,正在努力推进执行。
(3)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力度,努力提升企业竞争力,销售人员加强市场开拓,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经评估本公司未来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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