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5471 证券简称:呈天网络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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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在股东会及《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
过八百万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八百万的。
上述“交易”的范围,适用《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须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交易,且超过三百万元。
未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
第十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十一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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