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7:24:01 股吧网页版
呈天网络: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5471 证券简称:呈天网络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呈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本公司证券
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即相关重大信息发生当日)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的以下事项:

(一)拟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作出的决议;

(三)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其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包括不限于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事项中,第 2 项或第 4 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
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八百万元的,该交易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百分之十以上,且超过八百万元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 关联交易事项:

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超过二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以上;

2、涉及挂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确认不成立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

(五)其他重大事项

1、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发生重大债务违约;

3、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4、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5、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6、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
7、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8、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