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5473 证券简称:彦林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浙江彦林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彦林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制度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彦林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彦林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原则和政策
第三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
公告编号:2025-041
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利润。
(二)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分红。公司在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确定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公司也可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决定当年不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六)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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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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