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5)第 0028 号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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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3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 27 号院 3 号楼 5 层 511
关于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5)第 0028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资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泰国际会审字(2025)第 005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科资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利润为-953,139.1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628,974.23 元,2023 年度营业利润-55,294,780.12 元,金
科资源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8,444,635.19 元,金科资
源公司已经连续四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的情况。
截至报告出具日,金科资源控股子公司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已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涉诉金额 3,332,962.63 元及利息尚未支付。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涉诉金额及利息账面已确认为负债,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户中原银行信阳平桥支行司法冻结 110.92 元。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科资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金科资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利润为-953,139.1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628,974.23 元,2023 年度营业利润-55,294,780.12 元,金
科资源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8,444,635.19 元,金科资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 27 号院 3 号楼 5 层 511
源公司已经连续四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的情况;金科资源控股子公司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已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涉诉金额 3,332,962.63 元及利息尚未支付,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户中原银行信阳平桥支行司法冻结110.92 元。
针对上述情况,金科资源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以及附注六、注释一.货币资金和附注六、注释六.存货、附注六、注释十八.应付账款、附注六、注释三十二.管理费用、附注六、注释三十四.财务费用中进行了披露。
3、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该等事项的处理方法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中进行了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二、发表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1、我们认为金科资源公司连续四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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