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5476 证券简称:金科资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立案执行申请
人吴鹏申请执行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
公告编号:2025-057
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吴鹏申请执行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公司银行账户
和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和 2025 年 8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正努力解决此事项。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就吴鹏关于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受理该
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进行了现场问询审理,截至目前尚未
有最终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豫民申 7482
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5)豫 1002 执
2660 号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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