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10047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资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70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科资源 2025 年度营业利润为-30,015,853.97 元,2024 年度营业利润为
-953,139.13 元,2023 年度营业利润-55,294,780.12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161,220,062.52 元,已经连续五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的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金科资源营运资金为负,流动比率为 0.26。
戴至报告出具日,金科资源发生的已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较大金额诉讼为涉诉金额 5,100,000.00 元及利息尚未支付,涉诉金额及利息账面已确认为负债。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及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科资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科资源 2025 年度营业利润为-30,015,853.97 元,2024 年度营业利润为
-953,139.13 元,2023 年度营业利润-55,294,780.12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161,220,062.52 元,公司已经连续五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的情况;金科资源发生的已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涉诉金额 5,100,000.00 元及利息尚未支付。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金科资源营运资金为负,流动比率为 0.26。
戴至报告出具日,金科资源发生的已判决诉讼事项尚未执行,较大金额诉讼为涉诉金额 5,100,000.00 元及利息尚未支付,涉诉金额及利息账面已确认为负债。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及信阳市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
针对上述情况,金科资源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以及附注五、注释 1.货币资金和附注五、注释 22.预计负债、附注五、注释 40.营业外支出、附注五、注释 4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中进行了披露。
3、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该等事项的处理方法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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