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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5 16:44:45 股吧网页版
灏景传媒: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5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5478 证券简称:灏景传媒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灏景(厦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87868836B

承诺主体名称 林成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林成场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19-043

承诺内容:未充分保障回购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林成场承诺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郑俊基、初林、元湉伟、许昌清。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
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
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155 号观音山商务中心 3 号楼 501 室,联系
人: 郭彩霞,联系电话:0592-8281888;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
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回购价格为回购对象取
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字本承诺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成场出具的承诺书。

公告编号:2019-043

灏景(厦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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