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31 15:42:30 股吧网页版
ST民生冷: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31



证券代码:835479 证券简称:ST 民生冷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宜宾市民生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民生冷”、“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工业园区三支道 1 号。

王兰,女,1959 年 3 月出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赵思智,男,1983 年 3 月出生,2015 年 9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任公

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承诺未履行。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 信息披露违规

1.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兰,实际控制人赵杰、

赵思智、刘宸希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2,457.5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均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思智、王兰、赵杰于 2016 年累计质押所持有的 3,000 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75%。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思智质押所持有的 600 万限售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8%。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兰与李涛、李孝萍、吴锐锐、

于斌分别签订《股份质押合同》、《借款协议》,累计借款 5,163 万元,并以其持有的 1,850 万限售股(占总股本的 30.14%),为该四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兰、赵杰与郭时伟签订了《借

款合同》,合计借款 1,100 万元,并以王兰持有的 150 万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2.44%),赵杰持有的 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52%),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对于上述股权质押,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 年 6 月 13 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王兰持有的 ST 民生冷股份

20,000,000 股、赵思智持有的 ST 民生冷股份 6,000,000 股赵杰持有的 ST 民生

冷股份 4,000,000 股、刘宸希持有的 ST 民生冷股份 2,500,000 股。上述股权被

司法冻结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涉诉案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 17 笔,累计债务

本金及利息约 3,182.42 万元人民币:公司关于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债权债务纠纷 24 笔,累积债务本金及利息 956.70 万元人民币。上述涉诉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未披露 2016 年股东大会决议

ST 民生冷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定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相关事项,

但后续未披露 2016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偶发性关联交易违规

2016 年度,公司向董事长王兰、董事李蜀萍、持股 5%以上股东欧晓萍的近亲属涂德培无息滚动拆借资金合计 589.38 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兰于 2018 年 4 月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公司未及时披露。

二、公司治理违规

1.公司重大决策未能履行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