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5483 证券简称:中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大股份”)委托,对中大股份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5]001101239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保留意见的内容为“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 应收账款和注释 8 合同资产
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大股份部分房地产客户受到整体经济环境影
响,财务状况不佳,对应这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所涉及的期末余额7.24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0.18 亿元,但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回收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大股份已采取了包括以房屋抵工程结算款、申请资产保全、账户冻结等相关措施,但我们无法就这些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针对非标准意见的说明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说明。
(二)针对公司所面临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公告编号:2025-014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