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522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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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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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具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 0011005228 号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
股份)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出具
了大华审字[2025]0011012392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中大股份 2024 年度合并收入的 0.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755 万元。本期与上一年度审计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选取基准及百分比未发生变化。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 应收账款和注释 8 合同资产所述,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大股份部分房地产客户受到整体经济环境
影响,财务状况不佳,对应这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所涉及的期末余额 7.24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0.18 亿元,但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回收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大股份已采取了包括以房屋抵工程结算款、申请资产保全、账户冻结等相关措施,但我们无法就这些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其中第二项情形为“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上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中大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合同资
产”,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未来现金流预测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们
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中大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金额。
四、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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