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5488 证券简称:ST 唯优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唯优印象(北京)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唯优印象(北京)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唯优印象(北京)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67 号),因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决定复核
公告编号:2023-022
申请。全国股转公司将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给予受理意见,在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后仍存在不被受理的风险。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挂牌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全国股转公司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唯优印象(北京)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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