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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易司拓: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0

公告编号:2016-024

证券代码:835490 证券简称:易司拓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16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1月 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5名董事共3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已授权委托人对审议议案进行投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壳能售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张靳邱、关联方罗耀强、关联方张海花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壳能售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注册地为南京(实际地址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

与会董事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告编号:2016-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与会董事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11月25日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成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壳能售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备查文件

(一)《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会议其他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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